近年来,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全球热潮,“挖矿”这一概念逐渐进入公众视野,在“挖矿”背后,一种破坏性极强的活动——“虚拟货币非法挖矿”也悄然滋生,成为各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,究竟什么是虚拟货币非法挖矿?它为何被定性为“非法”?又会对社会造成哪些危害
什么是虚拟货币非法挖矿?
要理解“非法挖矿”,首先需明确“合法挖矿”的含义,虚拟货币的“挖矿”,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算力参与区块链网络的运算过程,帮助记录交易、维护网络安全,并以此获得虚拟货币奖励,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和计算资源,因此在合法框架下,通常需在电力资源充足、政策允许的区域,使用专用设备(如ASIC矿机)进行,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。
而虚拟货币非法挖矿,则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,或违反国家能源政策、环境保护法规、网络安全法规等,擅自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行为,其核心特征在于“非法性”,具体表现为:
- 无资质经营: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、工商登记等资质,擅自搭建挖矿平台或参与挖矿;
- 违规能源使用:盗用电力、以低价或非法途径获取电力,或在国家明确禁止的“高耗能、高污染”区域进行挖矿;
- 破坏资源环境:大量消耗电力,加剧能源紧张,甚至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;
- 危害网络安全:部分非法挖矿活动通过木马病毒、恶意软件等方式,控制他人计算机设备进行“偷挖”,侵犯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。
为何“非法挖矿”被法律明令禁止?
虚拟货币非法挖矿的泛滥,与虚拟货币市场的投机属性密切相关,由于挖矿可能带来高额回报,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通过非法手段降低成本、牟取暴利,最终触碰法律红线,从全球范围看,各国打击非法挖矿的主要原因包括:
浪费能源,加剧碳排放
虚拟货币挖矿是典型的“耗电大户”,以比特币为例,其挖矿过程需要通过“工作量证明”机制进行大量哈希运算,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一度超过部分中等国家总用电量,在我国,“双碳”目标背景下,虚拟货币挖矿因其高耗能、低产出的特点,被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2021年,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明确指出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落后产能,需全面清理关停。
扰乱金融秩序,滋生违法犯罪
非法挖矿往往与洗钱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,一些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挖矿获取虚拟货币,再通过境外交易所洗白资金;部分平台以“挖矿理财”为名,吸引公众投资,实则构成非法集资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非法挖矿的投机行为还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。
侵犯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
为降低成本,非法挖矿者常采取盗电、窃取公共资源等手段,据公安部通报,部分地区曾出现犯罪团伙勾结电网职工,通过篡改电表、私接电线等方式盗电挖矿,导致国有资产流失,甚至引发用电安全隐患,以“云挖矿”“联合挖矿”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,也使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。
威胁网络安全与数据主权
部分非法挖矿活动通过植入恶意程序,控制用户的计算机、服务器甚至物联网设备,形成“僵尸网络”进行“偷挖”,这种行为不仅占用用户设备资源,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、系统瘫痪,甚至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构成威胁。
我国对非法挖矿的监管与法律后果
作为全球较早对虚拟货币挖矿进行规范的国家,我国始终保持“严监管、零容忍”的态度,2021年以来,我国相继出台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等政策文件,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非法属性,并采取一系列清理措施:
- 全面关停境内挖矿项目: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等曾经挖矿集中的地区,陆续关停了所有虚拟货币挖矿场,切断其电力供应;
- 打击非法挖矿关联犯罪: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利用非法挖矿洗钱、盗电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- 加强跨境监管:防范境内人员通过境外服务器参与挖矿,以及虚拟货币跨境转移带来的金融风险。
根据我国法律,非法挖矿及相关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: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264条(盗窃罪)、第225条(非法经营罪)、第285条(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)等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如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等。
如何远离非法挖矿风险?
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认清非法挖矿的危害性,避免落入陷阱:
- 警惕“高收益”诱惑:任何宣称“零风险、高回报”的挖矿投资项目均涉嫌违法,切勿轻信;
- 拒绝参与非法挖矿活动:不提供个人设备、账户等资源给他人用于挖矿,不租售服务器、电力等支持非法挖矿;
-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:定期更新杀毒软件,不点击不明链接,防范恶意程序控制设备“被挖矿”。
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并非“数字淘金”,而是披着科技外衣的“资源掠夺”与“违法犯罪”,









